
(前面已經 菩提心章的前四觀說完,下面進入第五觀 理事圓融義)
第五理事圓融義者,亦有十門。
(細說理事圓融義的十門)
第一、理事俱融門,
事虛、理實相攝、全收,融成十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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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(前面已經 將菩提心章的前四觀說完,下面進入第五觀 理事圓融義)
第五理事圓融義者,亦有十門。
(細說理事圓融義的十門)
理事圓融 就是 緣起性空 性空緣起的圓融義,這是華嚴經 法界緣起最重要的道理,佛陀初成道時,就是觀察到法界緣起的道理才成佛的!
法界緣起義 就是 理事圓融義,好比 花 眼前看起來好像是一個緣起,花是花瓣的因緣所成 故沒有真實的花可得,是性空不可得的,只是一時緣起的眾緣和合之下一時的幻
相,如果各自緣起分開則無實法可得,那麼每個法的緣起 都是所有法的緣起法都一樣,所以 每一個緣起 都在所有的緣起當中!
好比 一重浪的水緣起 跟 萬重浪的水的緣起 是無二無別的,但是 眾生 妄覺 一重浪 跟 無量浪 浪相不同!
這裡把緣起觀 推到更不可思議的境界觀察!
理事圓融的義理 可以推十門來解說!
第一、理事俱融門,
事虛、理實相攝、全收,融成十義。
理 就是講空,事 是講有;這裡講 空有 都具融無礙的!
這裡講 事 是假相 是虛假的,好比 螞蟻 看花 跟 人看花,人覺得看花很漂亮,但是螞蟻看花 就不一定是漂亮!
可見得花很漂亮 只是假相而已!
又好比 一水事件,水對於 人來看是水,但是別的眾生的業感緣起來看,那就不一定是水,可能 魚蝦來說 是空氣,那麼 水 這個法,就是假相!如果不是虛假的假相的話,那麼魚蝦來看 應該有水 這個法可得!或是 天人看水 是琉璃,那麼 水這個法 就不是真實!
在華嚴經入法界品中說過 恆河邊的鬼趣眾生,看恆河當中連一滴水都看不到;但是我們人看恆河很多水,可見得水這個法 不是真實的,而真實的事實來說 水是不可得的!
也就是 六祖壇經說的 本來無一物,好比 名跟利 對人來說很真,但是對於動物來說 名跟利 如同虛妄 如同本來無一物!
可見得 空性的本來無一物真實可得 才是真相!
因為 人有慾望,所以才會覺得名利真實,反而得到這些心理上慾望的苦,實際上 看起來好像有,實際上好像水中月 虛空花一樣,都是虛幻不可得的!但是眾生 愚痴想要撈水中月的月亮,撈的老半天,很辛苦的塵勞,結果撈到的只有影子而已,甚麼都不可得!
千古以來 多少人都為了這些事虛妄在爭執!所以 事虛!
理實 就是 性空 才是真實的道理跟理體!
事虛 跟 理實 都是相攝!
事虛、理實相攝、全收,融成十義
好比 浪相是虛 水體的水性才是真實,浪跟水 都具足 彼此相攝 互相全收,這種互融互收奧妙的道理 可以用十義來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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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緣起事法,以虛空無性故,舉體全理也。
二、真性理法,以真實故,不礙舉體全事也。
三、由前二義不相離故,理事俱存。
四、由二義相奪故,理事雙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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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緣起事法,以虛空無性故,舉體全理也。
緣起 的事法,本身 就是 虛妄無自性的,好比 虛空 本來沒有自性可得,虛空不可知 不可得,你在虛空中放一個東西 或是 拿走一個東西,虛空的空間都沒有增減,故說虛空無性,虛空無性,這個緣起舉體的體性就是性空,也就是緣起的當下體性就是性空
真性理法,以真實故,不礙舉體全事也。
真性 就是空性,空性 是真實的,因為他是真實的,故能不障礙的舉體產生無量的事相!
好比 水性 不妨礙可以隨緣產生種種的浪相之事!
好比 彈奏音樂,不管在好聽 再複雜的音樂,都離不開音符的變化,排列出來就可以產生無量無邊的音樂!
因為 音符長短,可以排列出 各種讓人聽了充滿了希望,或是讓人起傷心的情緒,等等無量情境情緒的音樂,無一不是這幾個音階音符產生出來的!
由前二義不相離故,理事俱存。
由於 前面講的 二締圓融不相離的緣故,所以 空理 跟 緣起的事法 都可同時具存!
好比 浪的事相 跟 浪的水性,浪相 跟 水性兩者間不相離,只是一體的兩面,同時具存!
前面說 緣起就是性空,第二說 性空可起無量緣起,現在第三 深入的說:
理跟事 都可以同時具存!
由二義相奪故,理事雙絕也。
因為 理 跟 事 兩者間是具奪關係,理 就是空,事就是有,但兩者圓融來說,他的理也不可得,他的事也不可得,既不可說是理 也不可說是事,故理事是相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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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事全理而事不壞。
六、理全事而理不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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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事全理而事不壞。
緣起 雖然都是空性,好比 花是空的,但是 也不可說花的這個事相是沒有的!
所以 事雖是空的 但是不妨礙 事相的顯現 故說事相不壞!
六、理全事而理不失也。
空性 能成就一切法,雖然 成就了一切法,但是不失去他的空性!
好比 空性 能成花,但不會因為有花的事 就失去 花的空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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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二俱存而俱不立。
八、俱亡而俱不泯。
九、前八相順而俱現。
十、皆各相奪而不泯。並會意思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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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七、二俱存而俱不立。
理跟事 是互相存在,但是也互相都隱不立!
好比 奶粉 跟水 產生奶水,奶跟水 雖然具存 但也同時不存在!
八、俱亡而俱不泯。
理跟事 互相不在,也是同時也都還在!
好比奶水 中 沒有奶跟水(奶跟水具亡),但是也不冺滅 有水跟奶的存在!
九、前八相順而俱現。
把前八種相的道理(事即理,理成事,理事不離具存,理事相奪雙絕,事中本有理而不壞事相,理能成事而事不失理,事理具存亦具不存,事理具亡而互不失 這八種義法之相),這前八個道理 在一個緣起的事相緣起的義理 都可以彼此互相成就 同時具現!
十、皆各相奪而不泯。並會意思之。
前八種相的道理(事即理,理成事,理事不離具存,理事相奪雙絕,事中本有理而不壞事相,理能成事而事不失理,事理具存亦具不存,事理具亡而互不失 這八種義法之相),這前八個道理 在一個緣起可以互相相奪,但是不會因為相奪而消失!
如果能 會意這些道理 就能 了解 理事具融門的道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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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理法隱顯門,
理、性隨事,隱、顯融通,亦有十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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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第二、理法隱顯門,
前面講 理事 可以同時具有融合在一起的,這理講理體 跟 事法之間具有互相隱顯得關係!
這一段是 從隱顯的角度來觀察!
這是從 理法 來講隱顯,後面的第三 事法存冺門 是從事法 來講存顯跟隱冺的觀察!所以第二門跟第三門是相對的一對門!
第二 是以理法為主,可以隨著事法 事相 而產生隱顯融通的情況!
理、性隨事,隱、顯融通,亦有十義。
理體 空性 會因為隨著事法的不同而產生隱顯的十種義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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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以理全事故,理隱也。
二、事全理故,理顯也。
三、以前二不相離故,隱顯俱立也。
四、以二義相奪故,非隱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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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一、以理全事故,理隱也。
空性 因為產生了 事相的顯現 所以 理體的空性之相就隱藏起來了!
好比 看到花 就看到花顯 而隱藏花是空性的相!
二、事全理故,理顯也。
好比 花的事相 可以推知 他具有花性的空性,故理體的空性之相就顯!
三、以前二不相離故,隱顯俱立也。
以前面的 事跟理 是同時不相離的,這時候 理體之空相 也同時會隱 也同時會顯,故說隱顯具立!
四、以二義相奪故,非隱顯。
以 這個 理 跟 事 會互相否定掉,互相相奪,理事圓融在一起 故不可說他是事 也不可說是理,故二義相奪 故不是隱也不是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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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以全事而不自失故,即隱常顯也。
六、以事盡而不泯他,即顯常隱也。
七、此二不相離故,即俱隱俱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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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五、以全事而不自失故,即隱常顯也。
當理 全產生事以後,理好像隱藏起來了,但是雖看不到理,但是只是理隱藏起來了,但是 理常顯在當中無失去之時!
好比 我們念觀音菩薩,雖然看不到觀音菩薩,但是觀音菩薩法身 始終常住在前!
六、以事盡而不泯他,即顯常隱也。
好比 事即是理,所以 事法雖然消失 但是理卻顯現了,但是事消失 但是理就顯現了 故稱為即顯;但是如果 事不冺 事顯現了 但是理就隱藏起來了!
好比浪跟水, 浪顯 則水性之相隱藏起來,如果看到水性之相 則浪相隱藏起來!
故 事法雖盡,但是不會冺滅掉理性! 前面說事顯 這裡說事隱 都能具存具冺理體 理性!
七、此二不相離故,即俱隱俱顯也。
理跟事 可以兩者互不相離,理 可以同時顯 也同時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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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相奪二亡故,俱非隱現也。
九、由前八義同一理性不相礙故,同時俱顯也。
十、同時相奪義無不盡泯,同一味亦非一也。深思可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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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八、相奪二亡故,俱非隱現也。
理跟事 可以兩者相奪,理 可以也不是同時顯 也不同時隱!
九、由前八義同一理性不相礙故,同時俱顯也。
前八個義 可以同時顯現 因為都是同一理性 互不妨礙,故同具顯現!
十、同時相奪義無不盡泯,同一味亦非一也。深思可見。
前八義 可以互相奪 雖奪 但是不盡都冺,所以他們 是同一理 也非同一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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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單隱、單顯各有十義。及俱存、俱泯十義,思惟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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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:
又單隱、單顯各有十義。及俱存、俱泯十義,思惟可知。
從單隱 單顯 各自可以推演這十義,也可以用具存 具冺 推展十義!